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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童”行,护“未”成长

发布时间: 2023-03-31 08:58 发布单位: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浏览量: 105 【公开】

 ——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四年级部主题班会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义深远而重大。为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23年3月20日,永宁县银子湖学校一路‘童’行,护‘未’成长为主题,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各班老师以视频和法律讲解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渗透在课堂中。通过学习,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家庭保护

父母对未成年人天然地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职责。抚养就是为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当然这种保障不仅包括物质保障,也包括心理和情感上的需求;教育就是确保未成年人能及时学习知识,树立正确的“三观”,当然也包括我们出现不良行为时的制止和管教;保护既包括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家庭环境,也包括出现侵害或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时的帮助和救助。代为照护的责任承担:“未保法”规定了代为照护制度,以取代委托监护,并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为照护、哪些人不能做被委托人、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什么特殊要求。“代为照护”强调的只是代为照顾、看护的职责,监护人的很多具体监护职责,比如承担抚养费、教育、情感联系等都是不可能对外委托的。

2、学校保护

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为学校、社会和学生及家长高度关注。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正面回答了“校园欺凌”的相关问问题,在附则部分明确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所以现在我们就知道,官方给校园暴力起的名字就是“学生欺凌”。从建立制度、教育培训、立即制止、及时通知、对学生的保护与管教和处理、对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规定了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3、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总则中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这一制度凝聚了社会合力共同保护同学们。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家长、学校、宾馆、娱乐场所等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或可能遭遇侵害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这项制度是为了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的问题。如果相关人员、单位发现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线索却不报告,将要承担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4、网络保护

 网络游戏沉迷怎么办?直播账号给不给开?巨额打赏退不退?《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网络场景中的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了规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现在平台不仅要退钱,还可以举报平台让它受处罚。“未保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直播时,要符合真实身份认证和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这样两个条件。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我们学校、家庭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他们撑起保护伞,一路“童”行,护“未”成长。

 

 撰稿:钱海英  审核:邹永丰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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